营商环境投诉举报
根据丹东市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八条规定,凤城市营商局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的条件为:
(1)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投诉请求
(2)有具体的投诉事实、理由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3)投诉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电话及电子邮箱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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