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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凤城市城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3 11:09:00 来源:未知 作者:周玲

   凤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凤城市城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教发〔2016〕106号 
    全市各中小学: 
    现将《凤城市城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城区内各小学学区 
          2、2016年城区内各中学学区 


                             凤城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2日 


凤城市城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学区划分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我市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15〕19号)和《丹东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信息管理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的意见》(丹教〔2015〕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城区内中小学招生对象 
小学: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凤凰城区、凤山区内常住适龄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至12月31日前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初中:凤凰城区、凤山区、草河区各小学及东方红小学、凤城七中附小、翰林私立小学、新世纪私立小学毕业生。 
二、学区划分总体原则 
学区的划分是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或本人房产(住宅)所有权地〔拥有多处房产(住宅)的按提供的其中一处房产处理〕,采取“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学区划分。 
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的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在这个范围内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分布情况划分地段,合理分配新生学位。“就近入学”的“就近”是相对就近,并不是绝对指地理位置的远近,即不是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学校招生人数与区域内学苗分布情况划分学区后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三、适龄儿童少年依学区入学具体实施办法 
依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在招生工作中应坚持户口、房照及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原则,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适龄儿童少年所处入学学区以其监护人(父母)房照为准,无论其户口是否在凤城城区内,只要在城区内有房均可在城区内中小学就读。 
2、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的房照要求是其监护人(父母)拥有的住宅(或公寓)房照,如果是监护人门市房房照需同时提供其监护人在此门市房营业的营业执照和房产部门开具的其父母无住宅房证明。 
3、如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照,需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上三年以上,并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且有房产部门开具的其父母无房证明;提供的其它亲属或非亲属的房照一律不予考虑(无论是否同在一个户口),学生父母有房,为选择学校而临时租房的不予考虑。 
4、已购房但未办房照的,须同时提供房产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进户证。购置期房的不予考虑。 
5、同一房屋进行多产权分割的,以其在此房屋实际居住为准。 
6、每套住房3年内最多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适龄的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7、房屋拆迁且没重新购房的适龄儿童,可持征收局(原动迁办)开具的回迁协议按原住址学区入学。 
8、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地与外地流动的适龄儿童、购房没过户的适龄儿童以及其他入学证件不全的适龄儿童,在入小学时,居住在二道河以北的由凤凰城区中心小学负责,居住在二道河以南的由凤山区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专人到学生家庭实地核实予以认定,并指定所辖学额未满的学校安排入学;升入初中的由教育局根据原就读小学和住处统筹安排。 
9、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中学指定学校为凤城四中,小学可就近到凤城七中附小、凤凰城区阳光小学、凤山区中心小学、凤山区凤山小学、凤山区头台小学、凤山区梨树小学等可提供住宿的学校就读。其它原因在城区内小学就读的家庭住址不在城区内的学生,小学毕业后由电脑随机抽取分配到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就读(双胞胎可选择所抽取的其中同一所学校就读)。 
10、凤城户籍的现役军人子女如需择校,须持监护人户口本、结婚证、军官证(或士官证)。 
11、市内各中小学教师子女可到按照学区划分的学校就读,也可选择父母所在学校就读,凤凰城区、凤山区各小学教师子女可选择本区中心校就读。 
12、城区内初中招生,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及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六年级学生对口升入本校初中部。 
13、多校划片区域的学生,确定所就读的学校后不得再转到片区所属其他学校,否则按择校生处理。 
14、2016年9月1日以后转学的初中择校生在中考录取时总分将减去30分录取,2017年开始执行。 
四、几点要求 
1、统一小学招生时间,每年8月21日——24日为各小学招生报名时间。 
2、规范招生行为和办学行为,严格按划定学区招生,严禁跨学区招生;严禁选招农村优秀学生,严禁招收择校生;严禁班额超员,初中、小学班额不得超过45人;学生入校后,城区内原则上不允许转学。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乡镇学生进入城区学校就读,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并按先申报、审核,再办理转学的程序进行。各乡镇中小学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学生流动管理,避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向凤城城区内单向流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招生的组织工作。各学校每学年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着力宣传学区划分的意义、原则和有关规定;负责招生和解释说服工作;认真做好新生登记、审核和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4、严格招生纪律,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初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出现违规招生行为,首先追究学校校长责任。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不得违反招生纪律,教育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全程监督招生的各个环节,随时查处违反招生政策的人和事。 
5、城区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各学校在招生工作中既要讲原则又要讲方法,服务要热情,解释要耐心,确保招生按学区划分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要求,规范、有序地进行。 
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对照此《方案》,统筹安排好本乡镇内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就近入学、保障需求”的原则,切实规范乡镇内义务教育学校的入学秩序。 
附件1 
城区内各小学学区 
一、东方红小学学区 
二道河以北,凤山路(沈丹公路)以西,振兴街以南,邓铁梅路以东所围区域。(即:利民社区、香铺社区、广场社区、石桥社区、爱民社区) 
二、凤城七中附小学区 
北起二道河,沿西沟河至铁路桥,再沿铁路线至头台子铁路道口,至种子公司方向以东,二道河以南,邓铁梅路(延伸至南山)以西所围区域,不含头台村村民(即:铁北社区、铁南社区以及凤泽社区(部分))。 
三、凤凰城区小学学区 
凤凰城区内,二道河以北,东方红小学学区以外区域。 
四、凤山区小学学区 
凤山区内,二道河以南,凤城七中附小学区以外区域。 
小学新学区划分自2016年秋季招生时执行,之前划分的学区废止。今后教育局还将根据学校规模和住宅分布变化情况对学区做适当调整。 




附件2 
2016年城区内各中学学区 
三中学区: 
    1、二道河以北,民主小学门前小道延伸至凤北路以西区域;  
    2、凤凰大街以北,邓铁梅路延伸至北山以西,凤北路以东,北山以南所围区域; 
3、振兴街以北,石桥路以西,凤山路(沈丹公路)以南,邓铁梅路以东所围区域(老城社区中的保险公司家属楼、保险公司回迁楼、保险公司点式楼、人民银行家属楼、翰墨统建1号楼、草河部队家属楼、凤凰堡7、11、12号楼、阳光新城1——15号楼、亿丰3、6、11号楼、鸿元别墅除外,即:东门外胡同以东区域除外); 
4、二台子(除一组),中兴村。 
5、民主小学门前小道以东,凤凰大街以南,邓铁梅路以西,二道河以北所围区域(三中、五中、六中自选学区)。 
四中学区: 
    1、邓铁梅路延伸至北山以东,西起邓铁梅路与凤山路交叉道口,沿凤山路(沈丹公路)向东至凤山路与凤铧街交叉道口,再沿凤铧街至草河大桥以北,草河以西,丁香山、北山以南所围区域; 
2、凤山路(沈丹公路)以东,二道河以北,草河以西,凤铧街以南所围区域(凤凰首府小区、泰利花园小区除外); 
3、石桥路以东,振兴街以北,凤山路(沈丹公路)以西所围区域; 
4、新民村,大隈村,草河区中心小学学生; 
5、老城社区中的保险公司家属楼、保险公司回迁楼、保险公司点式楼、人民银行家属楼、翰墨统建1号楼、草河部队家属楼、凤凰堡7、11、12号楼、阳光新城1——15号楼、亿丰3、6、11号楼、鸿元别墅,即:东门外胡同以东区域。 
五中学区: 
1、邓铁梅路以东,二道河以北,凤山路(沈丹公路)以西,振兴街以南,所围区域。(其中爱民社区、石桥社区、广场社区、香铺社区为五中、六中自选学区。) 
2、民主小学门前小道以东,凤凰大街以南,邓铁梅路以西,二道河以北所围区域(三中、五中、六中自选学区)。 
3、二道河以南,邓铁梅路(延伸至南山)以东,二龙河以西,蔡家隈子以北所围区域,原良种村(五中、六中自选学区); 
4、凤山村三组(五中、六中自选学区)。 
六中学区: 
1、二道河以南,二龙河以东区域(其中凤山村三组为五中、六中自选学区); 
2、凤山区梨树村、老爷庙村、二龙村、张家村,原良种村(五中、六中自选学区)。 
3、爱民社区、石桥社区、广场社区、香铺社区(五中、六中自选学区)。 
4、民主小学门前小道以东,凤凰大街以南,邓铁梅路以西,二道河以北所围区域(三中、五中、六中自选学区)。 
5、凤凰首府小区、泰利花园小区 
七中学区: 
1、二道河以南,邓铁梅路(延伸至南山)以西区域(含铁北社区、铁南社区部分、凤泽社区部分、头台子、龙山、二台子一组); 
2、七中附小学生,草河区各村级小学学生。 
初中学区每年将根据各校的招生规模和学苗的分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