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机构法人资格标准及设施标准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法人代表除具有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要求第3条规定的条件以外,根据本培训机构的培训专业、培训内容,还必须具有以下资格: |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法人代表除具有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要求第3条规定的条件以外,根据本培训机构的培训专业、培训内容,还必须具有以下资格: |
版权所有:凤城市人民政府 主办:凤城市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凤城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凤城市商业局四楼 邮编:118100 辽ICP备1201572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6820001 辽公网安备 21068202000030号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