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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凤巢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3个)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3/16 10:58:46 来源:未知 作者:周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环评报告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丹东凤巢肉鸡养殖与加工一体化项目-石城镇铁佛村1组年出栏125万只肉鸡养殖场项目 

工程概要:位于辽宁省凤城石城镇铁佛村1组,占地面积约45807m2,建筑面积约15000m2,拟投资1400万,建设标准化养鸡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鸡舍10栋、办公楼及其他辅助设施,存栏25万只,年出栏约125万只肉鸡。

项目名称2:丹东凤巢肉鸡养殖与加工一体化项目-石城镇铁佛村12组年出栏175万只肉鸡养殖场项目

工程概要:位于辽宁省凤城石城镇铁佛村12组,占地面积约72667m2,建筑面积约20800m2,拟投资1880万,建设标准化养鸡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鸡舍14栋、办公楼及其他辅助设施,存栏35万只,年出栏约175万只肉鸡。

项目名称3丹东凤巢肉鸡养殖与加工一体化项目-东汤镇民生村年出栏250万只肉鸡养殖场项目 

工程概要:位于辽宁省凤城市东汤镇民生村五组,占地面积约77427m2,建筑面积约30000m2,拟投资2600万,建设标准化养鸡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鸡舍20栋、办公楼及其他辅助设施,存栏50万,年出栏约250万只肉鸡。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及其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有一定量的地表扬尘机动车尾气产生,属于无组织排放。运营期天然气燃烧器产生一定废气、鸡舍等产生恶臭气体,还有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运营期鸡舍恶臭采取绿化、使用除臭剂、及时清粪及增加通风设备等措施,污水池设置为地下式并加盖密闭畜禽粪便一体化处理设备配备化学除臭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排放。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2.废水及其治理措施:本工程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与鸡舍冲洗水等,场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水排入废水收集池发酵后作为液体肥料回用于附近农田,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3.噪声及其治理措施:本工程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安装噪声、运输车辆等,本工程本身产噪设备较少,而且评价要求各噪声设备在室内布置,并进行防振减噪等措施,可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的要求。汽车作为流动声源,只存在瞬间影响,并且在低速行驶时,产生的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鸡粪便、病死鸡及少量的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鸡粪采用干清粪工艺,经畜禽粪便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制作有机肥料;病死鸡采用畜禽有机废物无害化处理机处理后用于有机肥。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点集中处置,医疗垃圾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在严格按照环境评价规定排放、堆存的情况下,工程固体废物排放不会产生对区域环境的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当地报纸和网站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丹东凤巢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 栾总        联系电话:13352282377

环评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478856728